解读美国政府新房屋破产法案
一,为什么国家房屋局能够帮助要破产的人?
国家房屋局预估将有40万的屋主将破产,国家承担破产风险给现任贷款银行,如果愿意自愿认赔(折价)将J款卖给FHA。
二,这个政府的项目(政策)将何时开始?
从10/1/2008到9/30/2011,共3年。
三,谁合乎这法案的标准?
A.必须是屋主(贷款人)自住的房屋。
B.每月的贷款费用超过收入的百分之31%。
C.证明不是刻意的不付款(贷款)。
D.没有诈骗的法律记录。
四,贷款银行是强迫参加这个计划吗?
不是的,一切为自愿行为。
五,这个计划帮助投资人吗?
A.只有一个住房的屋主。
B.必须由现在的贷款银行先愿意折扣贷款的金额,房子的现在市场价值的百分之90%。
C.贷款银行必须放弃提早付清的处分。
D.贷款银行必须负担所有的过户费用(新贷款)。
六,这项法令是否有对贷款人提供任何的奖励?
A.很多房屋的主人购买房子受到房屋中介或贷款公司的错误推销,政府将立法要求所有的贷款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执照(全国执照化)。
B.新的贷款必须经有执照的贷款专业人员来说明。
七,为什么这个法案会帮助欠款人?
A.创造了一个$7500的退税机会(15年无利息还给政府,平均$41.66一个月)。
B.政府提供11 Billion的金额(Tax-Exempt bond)用来贷款借款人的二胎,提供给第一次购屋者或租者有其屋的贷款。
C.提高美利坚、美地坚FHA的贷款金额上限为$625,500.00。
D.提高退税金额为夫妻增加$1000退税个人为$500.00。
八,如果无房者,依旧无法买得起房子
A.提供美利鉴与美地鉴资金来帮助低收入的租房费用。
B.提供退税的方式来鼓励建筑商提供可以负担的住房方式。
现付贷款高过现市场价格的屋主,都适合这个条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