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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房屋议价时只是给买家一个Counter-offer,有什么权利告我们?

我们正在卖我们住的房子,有两家人看过后比较感兴趣,第一家让他们的经纪人写了一份合同,由于价格和其它一些条件, 没有达成一致, 我们给了他们一个Counter-offer, 就再也没有听到他们的回音, 我们理所当然认为他们不要了. 第二户人家晚他们几天,看完房子后马上就递了一份我们比较满意的合同,我们马上就签了,接下来的两三个星期我们就着手准备过户,今天,我们却收到一份挂号信,第一户人家已经请了律师准备告我们,我们非常生气,我们和第一户没有签过什么档, 他们有什么权利告我们?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?

Fred 发表于 9月22日 1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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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   我们常说房地产交易中要非常小心,稍有不慎就会使你遗憾终身。 

        由于你和第一户人家根本没有签什么合同,他们也许不能在你们和他们有合同这一点上告倒你们,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告你们。你的经纪人在为你写Counter-offer的时候要注明counter-offer24H48H”的有效期,用另一句话说: 如果在这一段时间内你们没有收到他们的任何消息, 他们的offer和你们的 Counter-offer就自动失效. 试想,如果你们的Counter-offer中加上这一条,不管他们的律师有多能言善辩,你们也可以高枕无忧了。

        通常,第一户人家这样做,意味着他们后悔当初没有接受你们的Counter-offer,如果他们在短时间内找到比你们更好的房子, 他们就不会去浪费律师费,如果他们要执意上法庭,你们就需要请一位懂房地产的律师。

    Michael 回复于 9月22日 14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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