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设“创业签证” 吸引留学生

发布于:2011年03月17日 [ 字号:大号 正常 ]

      ​(星岛日报)联邦参众两院均有议员提案,希望设定“创业签证”(Star-up Visa),一方面吸引外籍专才在美创业,解决他们移民身分尴尬的问题,另一方面借此增加本土就业,解决职位流失。

  参院方面,民主党籍的克里、乌道尔与共和党籍的卢加尔,将联名提交草案;众院方面,準备提案的则是纽约州的马隆尼。根据条文,不论外籍大学生还是以H-1B签证在美工作的外国专才,只要成立公司提供职位空缺,就可获两年居留权。具体条件分为以下三类:

  1)目前在海外居住又有意在美创业者,只要有美国公民投资至少10万元,就可申请此签证。两年后公司必须创造5个职位,以及进一步筹得逾50万元资金或公司每年利润超过50万。

  2)持H-1B签证在美工作,或在美国大学攻读科技、工程、数学或电脑科学相关课程的毕业生,年收入如超过3万元或有6万元以上资产,同时找到美籍投资者投资至少2万元,也可申请此签证。两年后公司必须创造3个职位,以及进一步筹得逾10万元资金或公司每年利润超过10万。

  3)已在美国有业务的海外人士,公司营业额如超过10万元,亦可申请居留。两年后继续留美的资格,与第二类条件相同。

  提案又列明,协助外籍专才创业的美国投资者,资格需得到联邦证交会认可,或者是所谓的“超级天使”投资者,即过往三年内至少有两宗投资,同时每年为每宗投资注入至少5万元。如果签证所涉的公司在两年内倒闭,签证持有人必须重新申请或者离开美国。对此有分析指,创业本就有冒险性质,相信不会构成障碍。

  分析形容,在僵化的移民制度下,美国现有50万外国专才的移民身分陷入两难,本身持临时工作签证者,不能创业、买屋,一旦轮候申请签证,就不能转职或者升职,申请签证期间一旦被裁员,又必须马上离境。

  正是由于条件苛刻,不少人宁愿选择返回家乡创业,间接加剧了美国的职位流失。

  相反设立了创业签证后,预料可吸引成千上万科技人才创业,既挽留了人才,也增加了本土职位空缺,当中说不定有一、两家可成为谷歌、苹果般的巨擘。计划尤其吸引的是,联邦政府几乎不用分文,绝对比斥资振市划算得多。

住美国网声明:此消息系转载自网络媒体,住美国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